律師解析:如何確定抵押權擔保的債權?
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達成協議,在最高債權數額限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的一種擔保方式,那么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怎么確定,如何確定抵押權擔保的債權?
張家界律師解答: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確定情形如下:
一、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
二、沒有約定債權確定期間或者約定不明確,抵押權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額抵押權設立之日起滿二年后請求確定債權;
三、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四、抵押財產被查封、扣押;
五、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的債權確定:
(一)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
(二)沒有約定債權確定期間或者約定不明確,抵押權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額抵押權設立之日起滿二年后請求確定債權;
(三)新的債權不可能發生;
(四)抵押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抵押財產被查封、扣押;
(五)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解散;
(六)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的確定,是指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一定范圍內的不特定債權,因一定事由的發生而歸于具體特定。之所以要確定債權,理由有二:
其一、優先受償的債權及金額的確定的必要。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為一定范圍內的不特定債權,在債權確定前,此項受擔保的不特定債權一直保持流動性,生生不息,以實現當事人投資獲利之目的。
其二、保護利害關系人利益的需要。如果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不確定, 最高額抵押權無法實現,而這對于同一抵押財產上后順位的抵押權人以及抵押人的普通債權人,都顯然是非常不利的。